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

作者:伟德国际victor1946  日期:2026-02-09  浏览:  来源:伟德国际1946官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07人,代表股份919,374,8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5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98,706,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7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6人,代表股份420,668,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80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谢丽媛律师、杨梓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意919,081,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1%;反对213,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弃权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490,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40%;反对213,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87%;弃权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2%。

  同意918,870,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1%;反对428,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6%;弃权7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279,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27%;反对428,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62%;弃权7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2%。

  同意919,111,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4%;反对156,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1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520,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17%;反对156,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94%;弃权1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9%。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同意912,377,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90%;反对6,903,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09%;弃权9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787,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806%;反对6,903,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911%;弃权9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3%。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同意912,39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03%;反对6,902,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08%;弃权8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79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389%;反对6,902,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879%;弃权8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2%。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同意919,108,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1%;反对192,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7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517,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84%;反对192,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46%;弃权7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9%。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2月6日在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期限。会议由董事长陈德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关于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小草绿能(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关联董事陈德军先生已回避表决。

  (2)《关于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及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03,0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提供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长陈德军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文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权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对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进行确认。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仍为杨芳女士、郝振江先生、李路先生,其中杨芳女士担任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名委员均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杨芳女士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永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公司拟于2026年2月26日(周四)15时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6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小草绿能(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草绿能”)、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菜鸟”)、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菜鸟”)、淘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天科技”)以及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03,30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提供快递、物流仓储及劳务服务。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关联交易对象不同,公司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分为两项子议案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小草绿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关联董事陈德军先生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关于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浙江菜鸟、杭州菜鸟、淘天科技以及阿里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3,00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收购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公司收购的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鸟物流”)100%股权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丹鸟物流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自2025年11月起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1.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3.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塑料制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橡胶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矿物洗选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阿里集团于1999年6月28日于开曼群岛设立,注册地址为The offices of Trident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Fourth Floor,One Capital Place,P.O.Box847,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阿里集团的美国存托股份于2014年9月19日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BABA”;其普通股于2019年11月26日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为“9988”。阿里集团是一家聚焦电商和云计算的全球科技公司。阿里集团为商家、品牌、零售商提供数字化基础设施、物流设施、效率工具以及全局营销覆盖,助力其开展营销、销售,并与消费者互动。阿里集团还为企业提供领先的云基础设施和服务,及协同办公能力,支持其数字化转型和业务增长。

  经营范围: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计算机软件及系统的开发、应用、维护;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流供应链管理及物流方案设计,企业信息管理及咨询、商品信息咨询;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会务服务;承办展览;展览展示设计;票务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报验代理、报检、监管仓储、监管运输代理;安装、维修、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生产与制造、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食品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另设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08室为另一经营场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出口监管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快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钟表销售;乐器批发;乐器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防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广告发布;装卸搬运;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包装服务;洗染服务;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报检业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供应链管理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小草绿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小草绿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小草绿能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浙江菜鸟持有公司25%的股份,同时浙江菜鸟、杭州菜鸟、淘天科技均为阿里集团通过相关主体控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阿里集团、浙江菜鸟、杭州菜鸟、淘天科技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截至目前相关业务合同执行情况良好,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稳健,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因关联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较小并处于可控范围内。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业务合同约定了合理的结算周期。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计价方式及交易价格在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下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公允定价,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经审核,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路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其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路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路遥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路遥先生由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不变,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路遥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3年至2018年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监;2018年至2021年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川藏省区总经理;2021年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广东省区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路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2,144股,通过“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74,073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路遥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长陈德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事项不涉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文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王文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文彬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文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57,146股,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王文彬先生在任职总经理期间的辛勤付出以及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永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其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德军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07年以来一直任职于申通快递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8日至2019年4月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德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38%的股份,并与一致行动人陈小英、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梧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同持有公司32.47%的股份,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另一实际控制人陈小英为兄妹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陈德军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文彬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早期其在美国硅谷从事计算机领域的研发工作,2003年至2007年担任美国红帽公司业务与技术推广负责人;2007年至2019年期间分别担任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淘宝及天猫技术产品负责人、商家事业部负责人、阿里云总裁;2015年至2020年担任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CTO兼快递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至2020年兼任阿里巴巴集团CEO 新零售特别助理;2019年9月至2021年1月任浙江心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文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57,146股,通过“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17,15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文彬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韩永彦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至2019年任德邦物流有限公司轮值CEO 兼高级副总裁;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任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运输部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1年11月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2021年7月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21年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永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85,714股,通过“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17,332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永彦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周四)15时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截至2026年2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2月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中,实际控制人陈德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为议案1.01所涉及交易事项的关联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议案1.02所涉及交易事项的关联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法人股东: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采用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在2026年2月24日17:00前将邮件发送至:,邮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68”,投票简称为“申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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